谈话函询作为党员干部问题线索处置的重要方式,是组织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提醒,更是关心爱护。是说清问题、承认错误还是心存侥幸、“死扛到底”?说到底是对党员党性观念和纪律意识的检验。
本案中的吴某某,作为党员领导干部,主政一方,本应严格自律、率先垂范,但是纪律意识不强,“底线”不牢,对他人所送礼品礼金未能坚决拒绝。虽然部分上交或退还,但是未能做到全部上交或退还,而且在面对组织函询时,玩“小聪明”,避重就轻,失去了接受教育和挽救的机会,最终,他受到了应有的处分。
本案也再次警醒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正确对待组织的谈话函询,把组织提醒作为反思自省、澄清是非的机会,有问题就如实、主动向组织说清楚,做政治上的明白人,行动上的老实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