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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红线不能踩?案例三十六:莫把险情当“闲情” 樊某某组织防汛不力被处分案
文章来源: 发表日期: 2016-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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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连日来,某县境内持续出现强降雨,多地发生洪水灾害,防汛抗洪抢险救灾形势异常严峻。 2016年6月30日中午12时许,该县A镇B村排涝泵站段13米范围内发生“管涌”险情,情况十分危急。接到险情报告后,镇党委副书记吴某某立即向该村防汛总负责人、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樊某某打来电话,下达紧急抢险命令,樊某某口头表示会立即组织抢险,但却没有采取任何措施,也没有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时间一分一秒流逝,“管涌”情况越来越严重。吴某某再次向樊某某打来训诫电话,要求其迅速组织开展抢险工作,樊某某这才赶赴现场组织抢险。

  抢险过程中,由于樊某某前期未严格按照镇党委、政府要求组织该村做好防汛准备,导致该村抢险人员组织松散,抢险物资准备不充分,险情一度控制不力。直至当日下午6时左右,在多方合力之下,该村险情才得以有效控制。

   处理意见

  樊某某身为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村防汛总负责人,在防汛抢险的关键时刻,思想麻痹大意,既没有按照镇党委、政府要求组织好前期的防汛准备工作,也没有在接到上级电话后第一时间采取措施应对突发险情,对防汛工作组织不力,措施不力,造成了重大损失。樊某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经镇党委会讨论决定,给予樊某某党内警告处分。

  评论

  险情当前,危急关头,本应一马当先直奔防汛现场,樊某某却思想懈怠,无故拖延,疏于行动,给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极大的威胁!

  面对急难险重任务,不讲条件迎难而上是共产党员的义务;面对党组织的指示要求,不找借口坚决落实是共产党员的责任;面对群众的切身利益,不顾一切坚决维护是共产党员的宗旨。党员的先进性纯洁性就在于我们要时时刻刻走在群众的前面,在关键时刻冲得出来,危难时刻豁得出去。

  当前正值防汛抢险的关键时期,希望党员干部严守防汛纪律,带头履职尽责,不忘初心,彰显本色,坚定地与群众站在一起,众志成城打赢这场抗洪抢险攻坚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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