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年度工作计划,武汉分院于7月26日上午召开2019年第四次纪监审业务学习例会,本次学习交流的主题是基建管理和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分院系统纪监审业务人员、以及对学习主题感兴趣的分院系统基建人员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分院监察审计处处长刘芬主持。
武汉物数所支撑保障处副处长贾建熙受邀做基建管理程序交流。贾建熙介绍了基建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法律法规,交流了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主要程序、各参建单位的职责,结合多年实践工作经验,重点分析了设计、项目报建、招投标、合同签订、施工、验收等不同阶段的管理控制重点及措施,分享了建设项目全过程管理的体会和经验。
刘芬领学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2019年7月7日印发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从《规定》的发展历程、实施背景、结构和新旧《规定》主要变化等方面详细解读了《规定》的内容,促进大家准确把握新《规定》的原则、内容和精神,依规依法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提高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质量和水平。
与会人员就学习体会及内审工作进展进行了交流研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