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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分院举办2018年廉政教育讲堂
文章来源: 发表日期: 2018-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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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16日下午,武汉分院举办2018年廉政教育讲堂,邀请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秦前红作了一场主题为“国家监察立法精神解读”的报告,作为武汉分院第十九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的重要活动之一。分院分党组副书记、纪检组组长尚纳新,各单位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副书记、党办、纪检办、监审处负责人、重点领域部门负责人、关键岗位人员、科研骨干代表和纪监审干部10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分院监察审计处负责人刘芬主持。   

  秦前红曾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立法论证工作,他在报告中结合深入的理论研究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从国家监察立法的起草过程、为什么要进行监察制度改革、如何理解监察范围的全覆盖、监察措施的法理认知、谁来监督监察机关等5个方面全面系统阐述了国家监察立法的主要精神,对党员干部提高法制思维,深入学习贯彻监察法有很强的现实指导意义。 

    尚纳新对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抓好宣教月活动提出要求:一是着力提升认识,落实责任。各单位要紧紧围绕将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的新要求,深刻领会党的十九大和习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重要讲话的精神,压紧压实两个责任,重整行装再出发,切实将党风廉政宣教月活动作为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向纵深开展的重要抓手;二是着力抓住重点,推进落实。各单位纪监审、党办、工会等部门要认真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廉政工作会、省总工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的精神,各负其责、统筹兼顾,把宣教月活动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体教育等党建活动相结合,重点开展普纪普法宣传教育活动,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三是着力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要充分利用网站、展板、教育客场、微信群等多种形式,着力营造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的强大声势和良好氛围,强化纪律约束,让党员干部习惯在监督下生活,让廉洁从业意识入脑入心,确保宣教月活动取得实效。

报告现场

听取报告

尚纳新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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