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基建项目管理,进一步提高基本建设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和风险防控能力,5月4日,武汉分院召开基建项目管理风险防控工作会议。武汉分院副院长李衡,分院分党组副书记、纪检组长尚纳新,院属在汉各单位基建分管领导、基建部门负责人和分院监审处全体人员等近30人参加了会议。
李衡以“基建领域风险防控”为题,全面剖析了院条财局基建项目督导发现的基建管理制度、规划设计、合同、资金使用和项目现场管理等10个方面的问题,提出了全面加强基建项目管理风险防控的意见和建议。要求院属在汉各单位8月31日前完成对近5年基建项目管理自查工作,要通过自查进一步明确单位法人代表、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的职责分工;完善制度机制流程,防范外部环境风险;并且要求以审批权、决策权为检查重点,重点排查项目招标、合同签订、洽商变更等业务工作,针对发现的问题认真研究提出整改措施,并积极主动整改落实。
尚纳新通报了2016年院巡视发现的基建管理相关问题。她指出基建领域仍然是我院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重点之一,防控工作要立足于预防,关键在落实。一是要提高风险意识。要增强风险防控工作的责任感,把风险防控工作融入到基建业务工作中,结合基建工作特点,突出风险防控重点,做好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二是强化联防联控。加强基建部门与纪检监察部门的沟通,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基建管理与廉洁自律工作双丰收;三是要加强工作交流,把各单位好的管理经验和成果进行共享。
与会人员就基建管理存在的问题和廉洁从业风险防控工作进行了深入的交流研讨。
会议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