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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分院对中层干部进行集体廉政谈话及签订个性化责任书
文章来源: 监察审计处 发表日期: 2015-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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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18日,在新一轮组织机构调整和中层干部聘用到位后,中国科学院武汉分院机关开展了新聘任中层干部集体廉政谈话,并举行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签订仪式。武汉分院院长袁志明,党组书记、副院长陈平平,副院长李衡,党组副书记、纪检组组长尚纳新,分院机关全体职工,武汉中科实业公司全体在编职工共60余人参加会议。会议由尚纳新主持。  

  陈平平在会上作廉政教育专题报告,她结合自身学习体会,认真解读了党中央“四个全面”重大战略部署、习总书记对领导干部“三严三实”的要求和王岐山书记在浙江调研的讲话精神,全面系统阐述了当前党风廉政建设的形势、任务和从严治党的重要意义,代表分院党组对机关各级干部如何履行主体责任提出要求:一是领导班子是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是落实主体责任的关键、重点、核心,应率先垂范,抓好“四个落实”,即把主体责任落实到惩治与预防腐败中,落实到加强作风建设上,落实到选好用好干部上,落实到支持纪监审履行监督责任中。二是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反腐倡廉建设第一责任人,是落实主体责任的关键环节、承上启下的连接点,应切实履行“四个责任”,即组织领导责任、学习教育责任、监督管理责任和以上率下责任。三是全体职工是主体责任的主要参与者、支持者,应克服蚁贪心理、侥幸心理、攀比心理、从众心理,坚持按流程办事、按制度办事,做到公开透明,做到亦勤亦廉。四是党员职工要做到坚定理想信念、坚持党性意识、遵守党员义务、对党绝对忠诚。  

  袁志明代表分院领导班子对新聘任的中层干部提出五点要求:一要深刻认识当前反腐倡廉形势,充分认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上做表率。二要重点增强责任意识,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既要抓好业务工作,也要担负起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不仅自身要廉洁从业,还要带好队伍,做到互相促进、全面发展。三要加强纪律规矩意识,以制度管人管事。要知纪敬纪守纪,结合风险防控工作,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严格管理流程,筑牢制度的防火墙。四要加强自身修养,增强自律意识。不断加强自我修炼,培养健康的生活情趣,保持高尚的精神追求,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五是紧紧围绕我院科研创新发展大局,更加自觉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以落实好“一三五”规划为基础,推动研究所“率先行动”计划的顺利实施。  

  根据院党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暂行)》文件精神,武汉分院院长、党组书记分别与党政副职领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签订了个性化责任书;随后,班子成员各自与分管部门负责人签订了个性化责任书。  

      责任书签订仪式后,全体参会人员观看了由湖北省纪委摄制的廉政警示教育片—《贪途欲海无归路—樊建国、丁昌池、刘元明腐败堕落警示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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