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7日,武汉分院分党组召开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会议,专题学习传达了党的十九大精神,部署了武汉分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工作安排。院属在汉各单位党委负责人、群团组织负责人、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30余人参加了会议。分院分党组书记、副院长李海波主持会议。
武汉分院分党组副书记、纪检组组长尚纳新对党的十九大报告,第十八届中纪委工作报告和十九大党章修正情况进行了解读。她谈到,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的要求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结合科研院所特点,做到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增强“四个自信”,力求学深悟透,做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的带头人。加强谋划,做打造“率先行动”计划升级版的排头兵。敢于担当,做全面深化改革的推动者。
武汉分院组织人事处处长洪成浩从基本要求、工作安排、组织领导等三个方面介绍了武汉分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整体安排。
李海波要求各单位党委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首要的政治任务。一是要及时将党的十九大精神传达到广大党员和干部职工, 迅速掀起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的热潮。二是各单位召开党委中心组学习会,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握对科技创新的要求并研究贯彻落实的举措,以上率下,发挥引领示范带动作用。三是要组织各类人员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交流座谈会,将思想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来.四是认真组织好基层党支部、全体党员的学习,以“支部主题党日”为载体,把学习活动落到实处。五是要求党员领导干部要结合分管领域,深入学习,主动思考贯彻落实举措,要把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党课内容,带头宣讲,带动广大干部群众的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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